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评教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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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20-07-31 15:31
  • 来源: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

第一条 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,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,完善教学管理,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,是评价教学质量重要依据。为搞好学生评教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学生评教是指学生对本学期所学的课程,按照学校设定的评价指标,对任课教师及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分的活动。

组织与实施

第三条 教务处具体负责开展全校性学生评教工作的安排,协调在开展学生评教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,充分发挥学生评教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的重要作用。

第四条 对学生进行评教的宣传教育,使学生明确评教的目的和意义,掌握评教的方法,督促学生积极参加评教,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活动。

第五条 学生评教采取问卷调查和座谈评教的方式。学生采用匿名打分的形式对所学课程任课教师,按设定的评教指标进行评价。

第六条 学生应尊重教师的教学工作,要客观、公正的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,严禁学生利用评教平台,发泄个人私愤。

第七条 教师要正确对待学生评教工作,禁止采用不正当的手段,干扰学生评教工作。

第八条 学生评教时间:每学期期末考试前1至2周。

评教结果

第九条 每位教师每门课程学生评教的分数去掉10%的最高分和10%的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学生评教的最终结果。

第十条 学生网上评教结果采用动态标准划分评教等级,并公布评教结果。

第十一条 学生对所有教师的评教结果,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的参考指标之一。学生评教的结果,作为教师评优、职务晋升时教学质量评价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。

第十二条 对于每次学生评教分数居于评教最后五位的教师,教务处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,并与任课教师一起分析原因,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