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- 作者:消息
- 时间:2020-09-28 09:22
- 来源: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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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处室:
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《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
2019年6月2日
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
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实习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严禁任何部门、任何老师或其他机构未经学校批准,私自组织学生实习或顶岗实习。
二、严禁任何学生实习或定岗实习牟利行为。
三、严禁组织学生参加非本专业或非相关专业实习或顶岗实习。
四、学生实习单位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依法经营、管理规范、规模较大、技术先进、安全防护条件完备、有较高社会信誉或具有较高资质等级,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。
五、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,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。
六、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,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, 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一致,由实习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。
七、我校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进行。
八、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,学校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。
九、学校应当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、岗位进行实地考察,考察内容应包括: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、工作内容、工作时间、工作环境、生活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方面。
十、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,学校、实习单位、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,明确各自责任、权利和义务。
十一、针对自身专业设置、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,学校协调企业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