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“中国黄金”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  • 作者:消息
  • 时间:2020-09-28 09:15
  • 来源: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

关于印发《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“中国黄金”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 


各处室:
     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《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“中国黄金”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6月2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

“中国黄金”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

为顺利完成集团公司技术人才培养目标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促进集团公司委培班学生形成“争学技术,争做有用人才”的学习氛围,特在学校设立“中国黄金”奖学金,以达到表彰优秀、带动全体,形成浓厚、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、“中国黄金”奖学金适用对象是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委培班的学生。

第二条  奖学金的发放比例及标准

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,按学生人数2%评定。

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600元,按学生人数3%评定。

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400元,按学生人数3%评定。

第三条、奖学金参评条件

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,尊敬老师,爱护公物,一学期内无违纪现象;

学习目的正确,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钻研,能出色的完成各科学习任务,学期末各科成绩达到良好;

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和文体活动,身体健康,体育成绩合格;

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,在见义勇为、拾金不昧等道德行为中表现突出,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者,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资格;

5  学习成绩、操行考核成绩优秀;

学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不能参评:

(1) 有违反校纪校规或违法违纪的行为;

(2) 违反课堂纪律和考场规则,影响他人学习;
(3) 病、事假累计10天以上;
(4) 有旷课行为者;
(5) 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校、处、班、组织的集体活动,无故缺勤者;
(6) 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其它处分。

第四条 奖学金评定办法

 1奖学金每学期评比一次,在下一个学期的第二周至第三周进行。
 2、本奖项以班级为单位,按比例配额,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依据《学生操行考核分》和各科学习成绩评定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(各等级获奖人数四舍五入),班级学生人数以被评学期在册人数为准。

 3  、各班上报名单前,须在全班公示拟报学生的各科学习成绩和学生操行考核分等,初步确定获奖名单,报学生处。

 4 、 经学生处审核后,全校公示三天,报学校批准后下文表彰。

第五条 特别说明

1、奖学金的评比坚持做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

2、各部门紧密配合,以确保学生成绩真实,有效。